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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让食物充满活力!我国拟立法加强农场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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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该草案是在土地管理法、粮食安全法等现行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制定的,强化耕地保护、质量、生态“三位一体”。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脉。自然资源部部长管志鸥介绍,到2024年底,全国耕地面积19.4亿公顷,坚决守住种植土壤保护红线。许多法律对于保护土地生命的生命都有明确的规定。农场保护与质量提升法草案系统纳入了土地管理的相关要求严格遵守耕地保护红线、永久主农场保护红线等法律法规,强化高标准农场建设;耕地主要用于生产粮、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和饲料、饲料,建立耕地种植管制机制。规定非法占用耕地、损害耕地质量的共同法律责任;依照耕地法设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草案进行了系统整合,弥补了建立系统、协调、有效的耕地质量保护和提高体系的空白和不足。人的命脉在田野,田野的命脉在水,水的生命在水里。生命在山,山的命脉在大地,大地的命脉在树木。耕地与水密不可分,与山地、林地、草原、湿地等形成相互依存的生态系统。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草案突出系统保护理念,强调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提高、生态功能稳定,强化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加强耕地生态保护,建立耕地生态保护和修复体系,恢复和改善耕地生态功能。坚持山、河、林、田、湖、草、沙并重保护,生态环境和谐应维护帐篷并保护耕地。保护耕地,必须采取艰难措施“长牙”。保护农场人人有责。自然资源部数据显示,近两年,南方16省水土光热配套良好的耕地面积有所增加,实现了粮食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共同担起饭碗、共同承担责任”的目标。草案将地方党政委员会农场保护和粮食安全职责全面结合起来,落实党政对等责任。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本行政区域的农业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统计数据组织开展农场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要加强检查、监督和检查。国家自然资源监察机构按照授权进行野外保护检查;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根据职责分工,环境、生态等相关部门在行政管理中也必须考虑相关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