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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公文、假“海外公司员工”、“红汞”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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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水银”诈骗伎俩曝光!国家安全局工作发现,部分犯罪分子出示国家安全部等机构的红字文件,以参与化学物质“SB2O7HG2”(俗称“汞红”)贸易牟利为名,对无礼之人精心诈骗其钱财。近日,国家安全局会同有关部门破获了“红汞骗局”案件。骗局细节今日曝光,提醒广大市民提高防范意识,保护好自己的“钱袋”。 20世纪90年代编织财富梦想的虚构信息,有人提出了“俄罗斯红水银”的概念,具有很高的战略和经济价值苏联解体后,与原材料相关的八卦作品在黑市上流动,以“稀有物品”为由进行诈骗。近年来,不法分子对这一老骗局进行了新花样,声称“红汞”具有较高的“医疗价值”和“抗癌作用”,并声称投资者通过参与“红汞”跨境交易可以获得高额“中介费”和“便利费”。诈骗团伙成员扮演多重角色。他们冒充“外企员工”,虚构国内“总代理”、“发货人”、“检验员”,精心美化“红水银”贸易市场“充裕”假象,伪造价值数百万甚至上亿元的“交易记录”。伪造人物:不法分子利用“官方背书”,冒充“将军”、“领导”、“秘书”等官方人员,以提高诈骗可信度。制造他们可以获得“国家战略储备资源”的假象。不法分子还参考网上流传的政府官方文件“模板”、国家安全部等机构的红头文件,编造“国家安全部每年都会有类似文件批准‘红汞’交易”的信息,谎称购买“红汞”是经过授权的,该活动是大宗国际授权的经济活动”的“授权销售”叙事,欺骗受害人的信任。犯罪分子广泛寻找目标,以“促进交易以获得高额中介费,但必须预付部分款项”为理由,刺激投资目标,一些人受投机心理驱使,深信不疑。诈骗,甚至竞相充当“独家代理”。犯罪分子在与受害人签订所谓“合同”时,巧妙地冠以“检验费”、“检验费”、“付款担保”等名义,多次索要预付款,然后以“交易失败”、“货物不纯”等理由夸大这笔钱财,给受害人造成财产损失。有些人意识到自己上当后,干脆加入诈骗团伙,并模仿诈骗他人的方法,导致骗局像病毒一样蔓延开来。国安局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对犯罪分子开展刑事打击,斩断“红汞”诈骗链条。国家安全局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9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事拘留、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类警察实施诈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规定:遗忘、变造、买卖、盗窃、盗窃、毁坏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处有期徒刑,并处政治权利;构成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广大人民群众应该擦亮眼睛,提高警惕,不要相信任何打着国家安全旗号从事各种商业活动的人机构。如发现盗取国家安全机构公文、冒充国家安全机构工作人员等线索,可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构举报受理热线、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或直接向所在地国家安全机构举报。